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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大交流遏止“择校热”
来源: | 作者:education-88 | 发布时间: 2015-07-16 | 1135 次浏览 | 分享到:
管培俊: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教师待遇总体上逐步提高。一是在基本工资标准基础上,对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并计入离退休费基 数。二是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2009年增加财政支出1000多亿,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建立教龄津贴、班 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四是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发放津贴。

  今后,我们要抓紧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等政策 措施,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 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